诚征代理
AGENT
代理体系
1. 区域总代理(省级):在具有战略意义的区域内设置,在授权区域内本公司不再发展同级别的代理商;给予区域总代理最大优惠的合作政策,同时允许总代理发展下级代理商。
2. 核心代理商(市级):在授权区域内可申请客户保护,给予核心代理商相应优惠的合作政策,在授权区域,核心代理商可以发展下级代理商。
3. 重点代理商(地市级):在授权区域内本公司给与一定的价格政策,但不排除公司发展其他的代理商。
4. 协同经销商:在授权区域内本公司给与一定的价格政策,但不排除公司发展其他的代理商。